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评选,经学生申请、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现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音乐与舞蹈学院团委反映。
材料受理地点:团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6391782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9月18日
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