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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及应急预案

时间:2016-01-01 08:0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阅读:

为了确保我院师生大型活动的安全,严格贯彻执行学校制定和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制订音乐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及应急预案。

一、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院在组织大型艺术实践活动时,应首先制定详细全面的实施方案,综合考虑安全问题,排查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周密组织实施,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每学年寒、暑假学生离校返家及假期结束返校,对全体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注意人身、财产、交通等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班主任、辅导员要随时掌握每位学生的具体情况,保证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三方的信息畅通。

(三)学院组织学生集体校外艺术实践活动时,需报经学校领导批准。由学院派一名领导带队,并指定一名教师负责安全工作。同时制定出具体安全措施,如需用车,必须租用本单位或正规运输公司车辆,不得租用社会个体车辆,同时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四)学生集体活动确需在外住宿,需经学院领导批准,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住宿,未经批准任何学生不得擅自安排住宿或搞露营活动。个别学生因事确需另外住宿,需经带队领导同意,说明住宿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学生外出集体活动时,严禁学生私自外出活动,严禁私自到水库和无安全防护、无救生设备的场所游泳。经批准外出活动,必须有3人以上同行,按时返回,不得延误时间,以免影响集体活动。

(六)各班级组织开展的班级小舞台等演出活动,必须在每学期初向学院申报,级学院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制定出详细的演出方案,节目要求突出专业,展示专业水平,禁止非专业节目演出。各班级应本着节约精神和班级经费承受能力开展活动,严禁铺张浪费,互相攀比。

(七)各班级组织开展郊游和野炊活动,事前需制定详细全面的实施方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级学院研究批准并报经学校团委、学生处备案后方可进行。开展郊游和野炊时应有班主任、辅导员带队,如需用车,必须租用本单位或正规运输公司车辆,不得租用社会个体车辆,同时做好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时应以集体活动为主,严禁脱离集体单独活动,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及当地法规。活动结束后组织学生安全返校。

二、学生大型活动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每次活动前建立安全防范领导小组,组长由带队领导或班主任、辅导员担任,成员由参加活动的有关教师、学生班干部组成,提前进行处理应变突发性事件能力的培训。

(二)活动前与校医院联系,由校医院提供有关应急方案:包括活动周边地区最近的医院、诊所详址及电话,配备常用医疗用品(医疗箱)等。

(三)当出现突发性事件时,安全防范领导小组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

(四)建立所有参加活动学生的个人档案,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处理并告知学生家长。

关键词:音乐,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及,应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