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2016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意见》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院严格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信院字[2008]001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信院字[2008]003号)、《信阳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信院字[2008]006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开展工作。各班班主任主持召开主题班级会议,宣读《信阳师范学生综合测评方法》与评选办法,各班级严格按照综合测评方法核算各班同学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并作出排名及班级公示。各班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申请者在名单公示后,进行在线提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申请、审查、审批等一系列工作。学院系统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复审,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送报校资助中心。我院2016—2017学年,申请国家奖学金的人员总人数为3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人员总数为43人,申请校级奖学金的人数一等为25人,二等51人,三等101人。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如对此公示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六点之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音乐学院团总支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电话或电子邮件应告知真实姓名。
团总支电话:0376-6391782;邮箱:tzz1782@126.com
2016音乐学院国家奖学金汇总公示表.doc
音乐学院2016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全院审批汇总表公示版本.doc
音乐学院2016校级奖学金汇总表.xls
音乐学院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