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意见》(信院学字〔2019〕28号)精神,我院严格依照《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信院字〔2017〕177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17〕179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公开展示、评委投票、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等程序,拟推荐吴昭润(20165145001)、常贺春(20165141341)两位同学为2019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自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音乐与舞蹈学院团委反映。
材料受理地点:团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6391782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9月27日
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3日